| 大部分台灣家庭在家中有個失智老人時,經濟能力尚可的多半先找外籍看護幫忙,而這些看護確實也分擔了大量工作,成為家裡不可少的一份子。不只是在小公園裡常可看到她們推著輪椅,常常連幾個月去看一次醫師也是她們負責,也難怪大家都說,養兒哪能防老?經濟能力才是真的。 二十年前這些常是來幫忙照顧小孩子的外傭,如今是來代為照顧你的父母,相對而言,照顧老人家,尤其是失智長者,工作量要大得多,這是身為雇主的要先體諒的部分。 單以洗澡這件事,小孩子幾公斤很好掌握,替無法行動的老人洗澡則常要兩個人滿頭大汗才做得來。嬰兒無法言語不會下指令或告狀,但老人則會有吃過飯卻說肚子好餓或是一些想像出來的問題。 既委請他人照顧失智家人,其實能做的就是事先選對人,常常注意家人的身體,有沒有摔傷或是體重變化等等,不能全信家人的說法,但同時也要相信看護不會故意把病人照顧得愈來愈差,畢竟這也是他們的工作,誰都希望把工作做好的。 看護是把人請來家裡,住到專業的機構去就是更大的轉變了,這些機構當然有專業的護理人員,但相對的,你也必接受你的家人無法得到個別化對待的事實,什麼方式對你和你的失智家人最好,真的是個大課題,大家都要仔細評估後選擇一個能夠接受的方式,這樣就不會有遺憾了。    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