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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子女們在外縣市成家或工作,想把設籍在家鄉,已年長的父母接來照顧時,如何申請跨縣市的居家服務,來協助雙親的日常生活,相關費用又如何計算呢?
以下表格是以戶籍地在雲林縣,但目前居住在台北市或新北市的收費為範例。
| 項目 |
電話 |
本籍市民收費 |
設籍外縣市市民收費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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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
(居住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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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9轉5880 |
60元x 時數
60 x 6 = 360 |
60元x 時數+ 50元 /次(行政費)+30元/次(服務員交通費) 60 x 6 + 50 x 2 + 30 X 2 = 520 |
如以核准每周6小時,每周來2次,每次3小時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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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
(居住地) |
02-22548382 新北市長照中心或區域分站 |
60元x 時數
60 x 6 = 360 |
60元x 時數+ 100元 /次(行政費)+30元/次(服務員交通費) 60 x 6 + 100 x 2 + 30 X 2 = 620 |
如以核准每周6小時,每周來2次,每次3小時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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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
(戶籍地) |
05-5352880, 05-5350534
05-5352600, 05-5350043
05-5373488(總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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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縣市的一般住戶的居家服務費用是政府負擔費用7成,民眾負擔3成,但有些縣市,若有特別因素,政府會負擔多一些。
原則上,戶籍在外縣市的民眾,自付部分還須加上居住地政府所收取的行政費用和服務員的交通費。如上表所列,所需繳交的總額也會因行政費的差異,而有所不同。
申請程序:
1.民眾向(居住地)主管單位(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區域分站)提出申請
2.(居住地)主管單位的窗口會向(戶籍地)窗口進行申請
3.如獲核准,(居住地) 所在的長期照顧服務據點窗口會前往評估
4.(居住地)窗口所提報的居家服務時數及項目,會以公文函送(戶籍地)窗口
5.(戶籍地)窗口正式核可後,才可由(居住地)的窗口,進行居家服務的委派
6.跨縣市居家服務的申請,所需等待的時間較長,約1-2個月。
資料的提供:
1.向(居住地)窗口,提供被照顧人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戶籍地址、現在住址、連絡電話、聯絡人、失能程度、需要的服務項目等資料。
2.(戶籍地)窗口收到申請資料後,須有一些相關切結書或表格需填寫,各縣市所需的資料會也一些不同。
根據上述資料得知,如果能直接在設籍地申請居家服務,在申請程序、等待時間與收取費用上都具有相當優勢。但如果短期內遷移戶籍有困難,跨縣市申請居家服務仍然是協助照顧可運用的社會福利資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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