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大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 王修含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確保民眾使用面膜的健康,提供「敷面五部曲」,認標示:選購標示完整的面膜產品,並詳細閱讀產品使用方式。要測試:使用之前建議先作皮膚過敏性測試。避傷口:若肌膚有傷口、發炎或過敏情形,不能使用。要清潔:敷臉前應清潔臉部皮膚。限時間:敷臉的時間不宜過長,10-15分鐘最適當[16,17]。此五步驟詳細分析如下:
(1) 認標示
選購面膜產品時,需檢查是否標示完整,且仔細閱讀產品的使用方法。
製造化粧品需配合一定的衛生條件及設備,應在符合「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」的工廠內製造,才能確保產品品質與衛生安全。依據我國管理規定,完整標示包括:品名、製造廠名稱及地址、進口商名稱及地址、內容物重(容)量、全成分、用途、用法、出廠日期或批號、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;含藥化粧品則須加刊許可證字號、主成分的名稱與含量,以及使用注意事項。切勿選用或使用來源不明的產品。
坊間常見的DIY自製面膜,如綠豆粉、切片柳丁或檸檬等,如果自行調製成面膜使用,難以確保使用安全與產品品質,原則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不鼓勵民眾自行調製面膜使用。
(2)要測試
建議使用前先作皮膚過敏性測試。
測試方面:將面膜貼敷或塗抹於清洗過的皮膚,約為十元硬幣大小,使面膜自然乾燥,並在48小時內不得觸摸,如果發生皮膚搔癢、紅腫或異常刺激等現象,應立刻用水清洗。在48小時後,確定測試部位的皮膚未出現任何異常反應,才可開始進行大面積使用此面膜。
(3)避傷口
如果皮膚正處於有傷口、發炎或過敏的狀態,則不能使用面膜。對於已經受傷的皮膚,例如發生曬傷脫皮、乾燥脫屑、紅腫、過敏等情況,也不可塗敷面膜。
(4)要清潔
塗敷面膜前,應先清潔皮膚才開始使用。
(5)限時間
面膜敷臉的時間不可過長,面膜停留太久可能會讓皮膚產生刺激性反應或太過乾燥,因此最適當的敷面時間為10∼15分鐘。建議不宜天天敷臉,一星期只要使用1~2次即可。
如果在選購及使用化粧品時,發現不良品或產生不良反應,請立即向衛生福利部建置的「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」通報[16],通報專線:02-2396-0100,其網址為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Content.aspx?sid=4244#.WGGPkn1l69p
16.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2013年6月25日),「膜」男「膜」女照過來 熟記敷面五部曲,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405期,2016年12月1日取自 http://health99.hpa.gov.tw/TXT/PreciousLifeZone/PreciousLife_detail.aspx?topicno=792&DS=1-life
17.104年度「化粧品選用安全宣導及衛生教育」話劇劇本徵選【參考資料】,2016年12月1日取自http://www.nv.com.tw/tfdacos/back/images/files/[主題三]敷面五部曲,讓您面面俱到!─面膜化粧品正確選用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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